为加强学校事务用车管理,经校委会研究决定,凡因公事外出需租车者,学校按以下标准支付租车费用:
一、 县内区域(范围)
1、城镇、城关等:每次50元;
2、善堂、小河、白寺、屯子、王庄等:每次60元;
3、新镇、卫贤等:每次70元;
二、省、市内区域(县域外范围)
1、租车行程以每40公里为基础路段计费100元。
2、行程超基础路段一半按全路段计费,不足一半的按基础路段一半计费。
三、租车要求及说明
1、被承租车辆保证车况运行良好,行程安全,证件手续齐全;
2、行程中产生任何费用由被承租方承担;
3、省外用车费用视具体情况由双方协商定;
4、出车前须填写租车协议。
浚县职业中专
2016年4月29日